现将本人遭遇到鄂温克旗大雁镇政府违法违规将我自行开垦经营二十多年的耕地进行公开竞价发包的情况向贵单位反映如下:
我当时响应招商引资政策,按照呼署办发〔1996〕43号文件和呼林字〔1996年〕第11号文件自行出资投入近千万元进行农业三期土地开发,这些土地经过我近二十几年开发建设、现在正处于稳定发展阶段,目前被纳入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按照大雁镇政府的要求依法缴纳土地费和农业税,多年进行农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购置机械,修路拉电,建晾晒场,总体投资十分巨大,目前银行贷款还没有还清。
2023年1月4日,鄂温克旗大雁镇政府通知我,将我自行开发经营二十多年的耕地公开竞标发包,对此,本人十分不理解。本人多次到鄂温克旗、呼伦贝尔市等各级政府信访,本人也针对本人不公平待遇提起行政诉讼,事情均未得到解决。
关于本人反映问题,鄂温克旗工作人员回复称本人多年投资经营的土地一直为国有土地,不存在非法转包的问题,但并未出示相关资料。目前,鄂温克旗已经强行将本人反映土地进行招拍挂并予以转包。
鄂温克旗政府如此行为存在如下问题:
1、 鄂温克旗宣称本人所经营土地一直为国有资产开垦土地,并不存在违法转包情况,为何不出具相关开垦材料,既不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强行开展土地转包工作是否存在乱作为、渎职的行为?
2、 政府工作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谋福利,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民生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重要工作之一。鄂温克旗政府不顾百姓实际利益和现实,引发民怨,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此行为是否经得起历史和民众的评判,是否符合国家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
3、 比如呼伦贝尔农垦集团的土地是国家出资开发的,农业基础设施和机械设备是国家投资的,政府将这部分耕地进行公开发包合情合理。但将老百姓响应当时政府政策开发的土地,政府一刀切,不顾历史和老百姓的实际投资的历史现状,依然将农民土地强行转包,此行为显然存在巨大利益驱使,也违背法律公平的原则,政府依法行政在鄂温克旗已经成为一句口号。
以上反映问题均为事实,本人愿独立承担反映不实全部法律责任。
实名反映人:李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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